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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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8-0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區公德里大忠街三六號七樓之三 | 鑨和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營運紀錄之許可存放地點為本市西區大忠街36號7樓之3,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8月5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營運紀錄實際存放於本市西區大忠街35號11樓之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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