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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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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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一三八號、一五八號 |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遠端AI監控系統於112年7月17日發現貴公司(大里廠)有異常排放黑煙情事,復於112年7月20日派員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M1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03-00號),查核時未運作,經與現場人員確認E053燃油鍋爐於112年7月17日約13時10分發生故障(鍋爐噴油電動閥故障),導致燃燒不完全,雖後端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仍無法有效處理因故障產生之大量廢氣,致異常排放黑煙,且未有故障報備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8 |
2 | 2023-05-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一三八號、一五八號 |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3日15時25分查獲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8號、158號工廠廢水處理廠洗滌塔(編號A144)之實際洗滌液流率為60L/min,未符合核定操作值(100至250 L/min)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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