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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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號碼頭 | 量明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0月11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號碼頭督察結果,貴公司報運出口塑膠廢料3批(出口報單第DA/BC/13/126/X5165、第DA/BC/13/126/X5169、第DA/BC/13/126/X5201號),經查驗本案出口之6個貨櫃,每櫃貨物均以太空袋包裝,內容物外觀為條狀、片狀、塊狀、屑狀等大小、形態不一之發泡廢塑膠,有明顯塑膠氣味,惟非屬環境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另部分太空袋內裝下層夾雜以廢塑膠為主之混合廢棄物,屬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貴公司出口發泡廢塑膠與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等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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