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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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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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東西八路一段122號 | 容翊醬園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13年3月28日21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針對貴公司排放口廢水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檢測值:4.9(標準限值:6.0-9.0)、懸浮固體為146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170mg/L (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上述違規情節屬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公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行為態樣:「……四、未達本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主管機關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影響水體品質:(一)從事食品製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113年4月1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限期113年5月20日改善完成,貴公司於113年5月13日提送水質檢測報告,經檢視符合放流水水規定,爰此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30 |
2 | 2022-04-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東西八路一段122號 | 容翊醬園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5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設址於臺中市大甲區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11年4月26日10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製程添加物未能有效收集隨廢水自排放口流出至鄰近溝渠污染水體(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上述違規情節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公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行為態樣:「……四、未達本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主管機關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影響水體品質:(一)從事食品製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3 |
3 | 2018-05-3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罰緩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東西八路一段122號 | 容翊醬園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查貴公司從事醃製食品製造,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30日15時35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因未妥善收集其製程廢水,排棄黃褐色廢水至廠外排水溝造成污染,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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