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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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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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五路與龍鎮一街交會處 | 惠新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2月6日9時整分發現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五路與龍鎮一街交會處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及下游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9 |
2 | 2023-12-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五路與龍鎮一街交會處 | 惠新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2月1日17時9分發現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五路與龍鎮一街交會處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及下游黎明溝支線,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4 |
3 | 2022-07-2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沙鹿區沙田路二段38號 | 惠新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物清理法規定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貴公司進行營建工程施工時,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使車輛出入挾帶泥土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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