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環宇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15巷14弄36號 | 環宇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1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三德街15巷14弄17號前面溝渠稽查,見有大量油污,經查貴公司於同月4日發生火災事件,貴公司已擺放三道攔油索仍有油污流至下游,未完全防堵油污,導致油污流至廠區對面溝渠,污染管制區之水體(道路測溝)。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05 |
| 2 | 2025-05-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三德街15巷14弄36號 | 環宇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4日上午9時45分接獲通報本市蘆竹區三德街15巷14弄36號發生火災事件並派員至現場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貯存棕櫚油及大豆性植物油之倉庫,本局至蘆竹區海湖橋下方之海湖溝勘查,見有消防廢水及黑色漂浮物、油污染流出情形,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現場請貴公司應採取相關應變措施,將海湖橋、富貴橋及下游承受水體南崁溪之油污,限期於114年5月4日17時00分清理完畢;本局續於同日17時05分派員至海湖橋及富貴橋勘查,仍有殘留油污未清理完畢,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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