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西墩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5-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800元整,限期臺端於112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八四之十八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29日採集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畜牧場放流水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03 |
2 | 2021-04-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臺端於文到後立即完成清理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從事豬飼育業,本局於110年4月2日20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畜牧場未妥善防範,致豬隻排泄物蓄積於水溝產生惡臭有礙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21 | |
3 | 2021-03-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86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限期臺端於110年6月18日前先行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並於110年7月5日前完成放流水質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採集畜牧廢水放流水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8 |
4 | 2021-02-2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畜牧場未妥善防範,致豬隻排泄物蓄積於水溝產生惡臭有礙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3-04 | |
5 | 2021-02-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為人經營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0年2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畜牧場表示過去污泥皆交予他人處理,惟畜牧場未能提供稽查之日回溯前三年內廢棄物處置證明之相關資料(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及處理機構等)。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20 | |
6 | 2021-01-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6 |
7 | 2020-12-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臺端於文到翌日完成清理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事業廢棄物貯存設施未保持完整,致畜牧糞便污染水溝及土地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1-05 | |
8 | 2020-11-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限期臺端於110年2月5日前先行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並於110年2月26日前完成放流水質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10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採集畜牧廢水放流水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31 |
9 | 2020-09-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0年1月8日以前完成改善,臺端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 西墩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本局於109年9月28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畜牧場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78,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5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10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