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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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安良港大排24.155916564667944,120.5475685179877 | 龍順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3年5月11日10時1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安良港大排旁車上人員拋棄土方,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08 | |
2 | 2023-05-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新崙段569地號 | 龍順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之曳引車於112年5月29日載運土石方,行經至本縣芳苑鄉新崙段569地號,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王功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2年5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21 | |
3 | 2022-10-0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龍順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3-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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