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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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中興路三段環山三巷三五之二號 | 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轄管「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管制編號:L0603161)於本市和平區平等里中興路三段環山三巷三五之二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63-00號),符合廢 (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另依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略以,「...代理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代理期滿前15日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貴局轄管「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截至113年3月21日方始提報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已逾法令規範期限113年3月14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4條第1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19 |
2 | 2022-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甘肅路二段123號 | 水湳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46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9 |
3 | 2021-05-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15鄰中興路三段環山3巷35之2號 | 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貴局所轄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位於本市和平區平等里中興路三段環山3巷35之2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0 - 07號),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氨氮檢測值:18.2mg/L(限值: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0年4月23日中市環水字第1100038393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0-110-040017)在案並期於110年5月1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 二、另貴局於110年4月30日中市水污營字第110003920號函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本局於110年5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18.5mg/L(限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1 |
4 | 2021-04-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港路901號 | 臺中港特定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局所轄臺中港特定區水資源回收中心位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港路901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63-11號),經本局於110年4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33.1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貴局已於110年8月11日以中市水污營字第1100067669號函檢具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並檢附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報本局查驗,爰認定予以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6 |
5 | 2021-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15鄰中興路三段環山3巷35之2號 | 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所轄臺中市環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位於本市和平區平等里15鄰中興路三段環山3巷35之2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0-07號),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氨氮檢測值:18.2mg/L(限值: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0 |
6 | 2021-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和平路一段二之一號 | 臺中市梨山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所轄臺中市梨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位於本市和平區梨山里和平路一段2之1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2-05號),經本局於110年2月2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氨氮檢測值:31mg/L(限值: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6 |
7 | 2020-06-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9月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9月02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與永南街 | 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綠川(信義南街-大明路)水環境改善計畫工程B標-臺中市綠川水環境改善計畫(興大園道亮點河岸計畫)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109年6月23日派員至「臺中市綠川(信義南街-大明路)水環境改善計畫工程B標-臺中市綠川水環境改善計畫(興大園道亮點河岸計畫)(管制編號:B108B4Z034-1)」稽查,結果發現營建工內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第7條,記10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8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24 |
8 | 2018-04-1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6月1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外埔區水頭二路上 | 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外埔園區整地及基礎工程(第一期)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依規定出示稽查證執行107年3月7日缺失複查。 二、本日執行營建工地逸散管理辦法符合度查核,現場車行路徑未具防制措施,裸露地覆蓋比率未達50%,出入口雖具洗車台但無功能且無加壓沖洗設備導致路污,以及替代方案之認養道路未落實洗掃,嚴重髒污,合計24點缺失,將依空污法第23條規定告發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23 | |
9 | 2017-11-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0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豐中段90-1地號等1筆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貴局辦理之「新光水資源回收中心興建工程(含三年試運轉)(其他工程)(管制編號:B105LKZ013-1)」,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KZ013-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7 | |
10 | 2017-06-0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東區自由三街與進德二街附近之營建工地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貴局辦理之「臺中市綠川水質淨化工程 (管制編號:B105B26001-1)」,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B26001-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30 | |
11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屯區龍富路五段25號 | 黎明社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管轄之黎明社區水資源回收中心於本市南屯區龍富路五段25號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39-01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局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局已於107年11月22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04 |
12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里太原路三段1280號 | 臺中市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局所屬「臺中市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於本市北屯區廍子里太原路三段1280號從事公共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05-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局所屬「臺中市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查貴局所屬「臺中市廍子水資源回收中心」已於105年12月2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08 |
13 | 2015-1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太原路三段、景賢六路、景賢七路、景賢北街與旱溪東路三段所圍成範圍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於本市太原路三段、景賢六路、景賢七路、景賢北街與旱溪東路三段所圍成範圍施作臺中市10期重劃區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開口契約-第一標,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局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31 |
14 | 2015-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大富路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1 | |
15 | 2015-06-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號 | 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8條暨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08 | |
16 | 2015-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週邊排水改善工程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於本市大甲區施作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週邊排水改善工程,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局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12月3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05 | |
17 | 2015-02-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交流道北側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分別施作「南屯區五權西路交流道北側淹水改善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月19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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