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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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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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2-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 | 美而盈金屬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前於111年9月5日保字第1110905號函申請之廢(污)水處理專責設置申請書表示設置之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自111年8月31日離職故申辦註銷設置,職務由代理○○代理,並經本局111年9月7日中市環水字第1110098441號函同意備查核可在案(代理期間至111年11月30日止),合先敘明。 二、貴公司所屬工廠(管制編號:B9302178) 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26-00號),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另依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略以,「...代理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代理期滿前15日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貴公司於111年12月20日方提報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已逾法令規範期限111年11月30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4 |
2 | 2018-1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 | 美而盈金屬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所屬工廠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26-00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前往查核結果,查獲放流槽內多一風管,並有水體經由風管流入槽內,貴公司所屬工廠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內容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本局已於108年1月29日前往複查,貴公司放流槽已無水流經風管排入情形,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30 |
3 | 2017-06-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文到3日內(即收受本裁處書之次日起算3日內)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805之5號 | 美而盈金屬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每日確實記錄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7-26 | |
4 | 2016-08-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期於105年10月24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 | 美而盈金屬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2 | |
5 | 2016-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805之5號 | 美而盈金屬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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