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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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20號 | 美德醫院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院於本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20號從事醫院、醫事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528-02號),經本局於113年6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2.貴院已於113年7月29日以美醫字第1130014號函檢具廢水處理設施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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