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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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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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和平路305號 | 永鈞餐盒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11時20分派員至臺中市大甲區稽查,發現貴公司團膳工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廚餘桶)隨意堆置於路邊上,油污滲出有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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