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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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1-08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請貴公司儘速改善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倘再經本局派員量測超過該區噪音管制標準,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和睦路三段50巷20號 | 台邑餐飲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2月3日05時30分抵達臺中市O區O路O段O巷O號稽查,發現該公司設廠於該址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會同該公司員工於廠房周界外量測整體作業音量,測得噪音均能音量為56.1分貝,因現場無法配合背景音量量測,已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該公司於114年1月3日05時33分前改善完成,案經本局於114年11月8日05時10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3.5分貝,背景音量46.9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2.4分貝,仍未符合工廠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8 |
| 2 | 2025-10-30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吳厝里八鄰和睦路三段五○巷二○號 | 台邑餐飲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2月3日05時30分抵達臺中市O區O路O段O巷O號稽查,發現該公司設廠於該址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會同該公司員工於廠房周界外量測整體作業音量,測得噪音均能音量為56.1分貝,因現場無法配合背景音量量測,已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該公司於114年1月3日05時33分前改善完成,嗣經本局於114年10月30日04時50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5.3分貝,背景音量45.7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4.8分貝,仍未符合工廠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再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03 |
| 3 | 2025-05-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吳厝里八鄰和睦路三段五○巷二○號 | 台邑餐飲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本局分別於114年5月6日14時53分及5月20日11時0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位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號廠房後方稽查,查獲該公司未妥善收集製程廢水致油脂流至外部溝渠造成污染,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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