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昇良環保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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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04-2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停止營業(停止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高西段1163地號 | 昇良環保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旨案於108年4月26日17時10分接獲本局勤務中心通報本市清水區美堤街附近土地遭堆置廢棄物,經本局人員現場會同派出所員警,查獲行為人駕駛大貨車協助載運廢棄物等置放於上開土地,且經查前述車輛所屬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相關文件,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營業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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