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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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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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鼎溢環保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7583)於113年12月17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7 |
2 | 2024-10-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 台61線西濱公路南下124公里處(拍攝地點:苑裡漁港) | 鼎溢環保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西濱公路南下124公里處(拍攝地點:苑裡漁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K-9570(子車:66-9A)載運寶翎公司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鑄砂,經查行為人提供之證明文件未敘明產源地址、廢棄物種類、代碼、重量、委託人簽名及再利用處理機構及地點,視為無效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07 | |
3 | 2021-12-0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7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安區興安路251號對面 | 鼎溢環保有限公司 |
違反廢物清理法規定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貴公司所屬車輛,因車斗發生故障導致載運之廢鑄砂流落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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