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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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1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137號(清水區清潔隊回收場) | 松慶企業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7459-PR)行為人於113年8月14日15時48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137號(清水區清潔隊回收場)隨意拋棄一般廢棄物,經本局清水區清潔隊攝影存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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