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洽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1-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335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自立一街183號後方水溝 | 洽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設址於臺中市梧棲區之廠區從事屠 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本局於112年1月10日13時50分派 員至貴公司廠區後方水溝稽查,溝內有紅色廢水,經查為貴公司收集槽馬達故障,致清洗廠區地面產出之血水未能有效 抽取致疏漏至廠外排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 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4 |
2 | 2019-0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前檢具恢復原核准之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申請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一街一八三號 | 洽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一街183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923-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以下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一)回收水槽體內設有一連通放流槽溢流孔,且有廢水流進放流槽內。 (二)核准水措加壓浮除槽之壓力操作參數為1至2kg/cm2,現場廢水操作讀數數值為4kg/cm2且每日記錄值亦為4kg/cm2。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2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