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六六七巷三二弄二六號 | 立進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667巷32弄2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96-03號),經本局於113年12月18日派員前往查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7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2-08 |
2 | 2022-08-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667巷32弄26號 | 立進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張德正(即立進企業社負責人)於本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667巷32弄2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96-02號),經本局於111年8月31日派員前往查核,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6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1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