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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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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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295號 | 祥和瑞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獲貴公司從事咖啡豆加熱烘焙後產生之咖啡豆皮膜露天堆置,未妥善防範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15 | |
2 | 2024-07-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1月15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及改善報告書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且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1項向本局申報展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295號 | 祥和瑞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貴公司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中,經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採樣地點:2號機熱風出口)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6 |
3 | 2023-0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2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及改善報告書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且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1項向本局申報展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295號 | 祥和瑞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貴公司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中,經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管道編號P001)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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