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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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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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 | 東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於113年1月13日18時3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廢油因未妥善防範,致流入側溝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26 | |
2 | 2018-0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7年6月4日前完成設置便於各級主管機關檢查及鑑定其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安全採樣設施,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鑑定。限改日期:107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 | 東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2日15時04分派員前往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獲貴公司設置集氣罩收集製程廢氣之排放管道未依「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具備採樣孔、安全採樣平台、扶梯及足供使用之水電設施及其他必要器材等採樣設施供主管機關檢查及鑑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01 | |
3 | 2016-01-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5年3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 | 東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查貴公司於后里區九甲五路88號設立工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105年1月7日11時25分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所設立工廠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30,新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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