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原美館社區管理委員會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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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3日。 | 基隆市 | 基隆市七堵區綠葉街30巷10號4樓 | 原美館社區管理委員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 本市環保局於112年10月25日至旨揭社區稽查,由綠葉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為代表接受稽查,該代表人員說明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為綠葉山莊、優泉小鎮、原美館3處社區共用,貴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簡易排放許可證效期至112年9月12日,並確實未於期限內申請許可證展延,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準用第14條、第15條及第18條之規定,違規行為明確。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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