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安樂家門市部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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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8-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安樂區鶯歌里安樂路二段一六四號地下一樓 |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安樂家門市部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勾稽貴公司安樂家門市部113年6月至114年6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4年8月22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勾稽期間申報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產出或貯存量有異常情形致質量不平衡,導致113年6月至114年4月申報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產出1.6噸,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許可1.45噸之10%上限,現場要求於114年9月10日前改善完成,惟查迄今(114年10月30日)113年12月、114年1月仍量有異常情形致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前揭公告事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11-27 |
| 2 | 2024-06-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安樂區鶯歌里安樂路二段一六四號地下一樓 |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安樂家門市部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安樂家門市部)於110年11月4日設立,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台幣2,500萬元以上,且商業登記項目為「餐館業」,符合「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八):「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之指定公告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進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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