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小鮮肉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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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1月7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46)。限改日期:114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里六一之五號 | 小鮮肉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2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7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5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4001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9 |
2 | 2023-01-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50)限期112年3月1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里61之5號(七股區看坪段534、535地號) | 永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2年1月11日派員現場查核每日操作紀錄表,發現貴場未於每日記錄其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3 |
3 | 2022-03-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4月6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27)。限改日期:111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里六一之五號 | 永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3月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5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08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9 |
4 | 2021-02-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里六一之五號 | 永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2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69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5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57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6 |
5 | 2017-02-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書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里六一之五號 | 永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92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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