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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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9月1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14)。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段268、269、535、541地號 | 永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行動物),經本局於113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之每日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10-15 |
2 | 2023-01-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3月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11)限期112年3月1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段268、269、535、541等4筆地號 | 永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2年1月11日派員現場查核美日操作紀錄表,發現貴場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3 |
3 | 2022-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段268、269、535、541地號 | 永一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6 |
4 | 2020-05-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看坪段268、269、535及541地號 | 永一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8日前往本市七股區看坪段268、269、535及541等4筆地號稽查,發現貴場於前揭地號土地旁有豬隻排泄物污染水溝之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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