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0-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5年1月2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5年3月6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5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三九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前因113年12月04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4年7月22日前完成改善,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本局於114年10月21日至貴公司(地址:安X區港X里港X尾3X之4X、3X之2X號)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營運方式仍與現有廢清書不相符,爰本局認定貴公司違規事實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1次。 | 待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5-04 |
| 2 | 2025-07-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本局已於114年7月31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三路235號、237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永康廠(管制編號:D1417347)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9日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機構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之廢塑膠(R-0201)及廢木材(R-0701)堆置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4年7月1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4年7月17日現場稽查,前項違規事實尚未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18 |
| 3 | 2025-05-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本局已於114年6月9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事業於114年7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三路235號、237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永康廠(管制編號:D1417347)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9日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機構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之廢塑膠(R-0201)及廢木材(R-0701)堆置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8002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4 |
| 4 | 2024-12-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本局已於113年11月25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事業於114年7月22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37之41、37之22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2月04日至貴公司(地址:港尾里港子尾37之41、37之22號)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貯存之廢塑膠及產品(塑膠片)為貴公司永康廠收受之廢塑膠,惟貴公司永康廠未向本局申請廠外貯存廢塑膠及其產品,與現有廢清書不符,爰認定貴公司永康廠未依核准廢清書登載內容進行營運。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8002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05 |
| 5 | 2024-04-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三路二三五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4月22日派員至貴事業永X廠稽查,發現該廠已無破碎機3台、烘乾機1台等設備,明顯與廠區配置圖不符,顯未依本局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29 |
| 6 | 2023-12-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竹港17-2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5日前往,稽查時逕至貴公司所有之鐵皮屋內有堆置約1百餘包太空包之塑膠破碎料,經查為貴公司永X廠所產生之塑膠破碎料,惟貴公司永X廠塑膠破碎料儲存地點與廢清書審查核准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112年1月5日環稽廢裁字第112010007號裁處書,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2月7日改善完成。本局112年12月20日至現場稽查,由貴公司王00陪同,堆置鐵皮屋內太空包之塑膠破碎料仍堆置於現場,是貴公司仍未依規定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5 |
| 7 | 2022-10-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報請本局改善複查。限改日期:112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竹橋里竹港17-2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5日前往,稽查時逕至貴公司所有之鐵皮屋內有堆置約1百餘包太空包之塑膠破碎料,經查為貴公司永康廠所產生之塑膠破碎料,惟貴公司永康廠塑膠破碎料儲存地點與廢清書審查核准內容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3000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4 |
| 8 | 2022-02-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竹橋里竹港17-2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1年02月14日10時34分許前往七股區竹橋里竹港17-2號巡查,現場發現該址鐵皮屋有設置約50包以太空包之塑膠破碎料,經查為貴公司永康廠(本局109年3月31日環事廢字第1090034501號函再利用及再生利用檢核核准在案)所產生之塑膠破碎料,惟貴公司永康廠塑膠破碎料貯存地點與廢清書內容不符,涉及廢清書變更異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06 |
| 9 | 2021-05-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竹子港段1054地號(竹橋里竹港17-2號) | 勝多立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13日15時13分許前往本市七股區竹子港段1054地號(竹橋里竹港17-2號)巡查,現場發現該址鐵皮屋內有堆置約百包以太空包裝之塑膠破碎料,經查為貴公司永康廠所生產之塑膠破碎料,惟貴公司永康廠塑膠破碎料貯存地點與廢清書內容不符,涉及廢清書變更異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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