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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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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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3-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已於114年6月1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商號於114年7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本局將另案通知陳述意見,辦理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路269號A棟 | 祥金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3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再利用設備僅2台,與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塑膠裁切機1台、金屬裁切機2台)數量不符,另現場R-0201(廢塑膠)貯存區放置廢五金(鋁、鐵...等)與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一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1 |
| 2 | 2017-03-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路二六九號 | 祥金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自營運以來,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皆未作成紀錄,再利用產品銷售流向與數量,亦未作成營運紀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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