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帝鼎環保工程行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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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一小段1121地號 | 帝鼎環保工程行-柯勳憲等4人房屋拆除清運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行辦理柯OO等4人房屋拆除清運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一小段1121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8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2月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行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16 | |
2 | 2024-04-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商港 | 帝鼎環保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商號所有KET-2806柴油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09 |
3 | 2020-10-2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命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關廟區龜洞段347-5地號 | 帝鼎環保工程行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一、本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會同本市府水利局、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偵查小隊等查獲,貴工程行未經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於本市關X區龜X段3X7-5地號土地即逕行收受建築廢棄物進行分類貯存等處理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及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由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偵查小隊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辨,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X年度X字第7X9號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陸月。二、貴工程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由刑事法律處罰之,爰本局不另裁處行政罰鍰,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裁處臺端環境講習8小時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2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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