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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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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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照片1式。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一段148號 | 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校力行樓右側水溝及資源回收廠東側瓷盆未妥善清理積水並已孳生孑孓、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202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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