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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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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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商港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KEH-2859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5 |
2 | 2024-08-2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商港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KEF-1926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否 | 2024-09-20 |
3 | 2020-09-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潔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潔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 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1、0225、319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0-11-06 | |
4 | 2020-07-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提送現場處置計畫書並經本局審查核准。 限改日期:109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收受營建混合物(R-0503)進場進行再利用作業,經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6月18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109年5月28日貴公司以第1090528001號函提送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書送本局審查,並提報改善完成計畫。惟查處置計畫書檢核資料文件尚有欠缺或不合規定,經本局109年6月9日環事字第1090064387號函請貴公司提送補正文件至本局審查。但貴公司迄至109年7月8日仍未依規定提出處置計畫書之補正,故本局認定仍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8-27 | |
5 | 2020-04-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操作。限改日期:109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一五一之一四四地號,篤加段一五一之一四九地號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4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D0001265)於本市七股區篤加段等地號堆放約11,573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經查貴公司已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2-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營建混合物。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20 |
6 | 2020-03-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偵辦中,尚未解除證據保全,現場廢棄物部分責付保管,請貴公司於解除證據保全後1個月內提送處置計畫至本局審查,俟審查通過後依處置計畫期程完成改善,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25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24 | ||
7 | 2020-02-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現場營建混合物完成清理。限改日期:109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144、151-149地號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收受營建混合物(R-0503)進場進行再利用作業。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8003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5-05 | |
8 | 2019-09-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貯存區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號 | 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9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督查,發現廠區旁有堆放已分類之廢塑膠混合物等,但現場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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