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慶隆興企業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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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5-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一街236號對面(蔦松南段16、17地號) | 慶隆興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5月13日16時40分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廢五金買賣,稽查當時場內有廢鐵,來源為工廠產生之廢棄物,查貴公司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身分通過,惟該場址未申請為再利用登記場址,業者即逕行廢鐵買賣即及貯存。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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