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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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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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六路與公兒八公園路口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18時55分派員前往本市歸仁區歸仁十六路與公兒八公園路口前稽查,經查貴公司進行商場新建工程,工程車輛進出未有相關防護措施,輪胎夾帶砂土致散落於道路上造成地面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17 | |
2 | 2024-09-2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昌榮段1172-7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於長治鄉昌榮段1172-7地號土地,從事愛貓一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場(廠)、廠房附屬空間新建工程,進行地上物主體結構作業,經本局於113年9月20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有工地出入口輪胎痕挾帶泥土致污染鄰近道路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21 | |
3 | 2024-06-2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成德里立體停車場(海安路三段338巷與育德二路55巷東南側)新建工程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緣執行登革熱防治-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本(113)年6月24日下午14時20分許稽查發現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承造本市成德里立體停車場(海安路三段338巷與育德二路55巷東南側)新建工程區內,分別有未妥善清理油漆桶、水泥預鑄式陰井2處、排水溝及電梯井等處積水並皆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09 | |
4 | 2022-09-2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三路近中正二路7-11旁路面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查貴公司承包本市永康創意設計園區路面污染區外排水工程第一期,於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三路近中正二路7-11旁路面作業完畢時未清理環境,致路面遭砂土污染,本局於111年9月26日7時46分現場稽查時已拍照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20 | |
5 | 2022-01-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三小段2019-25地號等6筆工地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工地內露天燃燒廢棄物(廢模板、廢紙、垃圾等),惟現場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10 |
6 | 2016-12-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一街169號對面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出入口處有明顯工地車輛進出輪胎附帶之廢土,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23 | |
7 | 2015-03-3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溪外環道截流改善第2期工程。 |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虎頭溪外環道截流改善第2期工程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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