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大鵬新城管理委員會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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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東安路和東平路口 | 大鵬新城管理委員會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及同準則第4條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5月9日13時30分前往查證,經民眾所提供之影像於113年5月8日上午9時於本市東區東安路與東平路口發現貴管委會進行發電機測試,於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黑煙所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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