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銘晉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2-2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長榮路 | 銘晉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7830-LW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26 |
| 2 | 2021-05-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8日。 | 臺南市 | 銘晉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110年4月13日於本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經民眾檢舉,認定貴公司所有93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7352-*E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通知110年5月2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5月18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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