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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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7-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證明文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1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85號 | 赤客燒肉店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1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85號貴燒肉店周界外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周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9,未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1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1 |
2 | 2020-11-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作為及合格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85號 | 赤客燒肉店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85號貴公司所經營赤客燒肉店周界外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周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67,已超過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1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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