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太子龍社區管理委員會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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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2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78號 | 太子龍社區管理委員會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稽查人員113年6月25日上午10時23分至10時25分許,稽查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78號內假山凹洞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18 | |
2 | 2020-08-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78號 | 太子龍社區管理委員會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2。 本局於109年8月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78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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