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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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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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26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或補正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3月21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22)。限改日期:113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前於112年9月13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至112年12月8日(本局同意展延至113年2月4日),本局於113年1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 廢水調整池(T01-1)鎳檢測值46.0mg/L(許可登載12.6mg/L),仍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數值最大值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25 |
2 | 2023-09-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提送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變更或檢具符合原許可登 記事項水質檢驗報告書證明文件暨及符合放流水標準檢驗報告書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9月13日執行稽察,現場查核時於T01-1廢水調整池採樣一組送驗,採樣檢驗結果pH值6.3與許可範圍3.5~6不符、鎳檢測值69.9mg/L超出許可登載限值12.6mg/L。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2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0 |
3 | 2022-07-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本案於111年12月2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78)限期112年2月2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2月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7月20日派員執行督察,現場查核廢水處理單元中和池(T01-10)內有一孔洞,廢水正流入該孔洞經管線至放流管由放流口D01排放,該次放流水檢測結果符合標準,惟前述孔洞與相關塑膠管線未登載於廢水排放許可證;另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亦將毒性化學物質空桶與廢化學品容器以自來水洗淨後之廢水,倒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惟查廢水排放許可證無該項程序,貴公司未依廢水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26 |
4 | 2019-02-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1mg/L,標準值10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26 |
5 | 2018-04-1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五金零件電鍍作業,督察時發現貴公司貯存研磨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7 | |
6 | 2016-12-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15日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A-8801電鍍污泥),暫貯存廠內,惟督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另有大量污泥以網狀塑膠籃盛裝堆置於場區內。現場有洩漏於地面情形,其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誌及災害防止設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9 | |
7 | 2016-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七號 | 中一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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