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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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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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三路8號 | 安瀚視特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3款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設置一名代理人。惟貴公司代理人蔡○○於113年6月17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重新核定設置。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3 |
2 | 2023-02-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三路8號 | 安瀚視特股份有限公司台南第二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經本局核備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吳○○代理專責人員至111年10月25日止,惟貴公司台南第二工廠始至112年2月9日申請專責人員設置,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3 |
3 | 2023-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三路8號 | 安瀚視特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屬玻璃業,應設置廢(污)水處理甲級專責人員,經本局核備貴事業顏○○代理專責人員至111年12月30日止,惟貴事業始至112年1月5日申請專責人員設置,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0 |
4 | 2017-03-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工業三路八號 | 安瀚視特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玻璃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玻璃製品製造程序,稽查時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惟3項防制設備未符合許可操作條件及許可證登載操作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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