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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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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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成功大學六大校區含醫院及周邊道路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3325-PX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3 |
2 | 2024-06-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元整,本局於113年7月1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35),限期改善至113年6月19日,本局於113年6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款附表四、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實際每月最大用水量1200公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洗衣業之事業定義,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經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水溫現場檢測38.7℃(上限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4 |
3 | 2023-07-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3項規定裁處。 本局於112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實際每月最大用水量1200公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定義,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經本局於排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水溫現場檢測39.2℃(上限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12 |
4 | 2017-08-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款、第3條第1項附表四規定裁處。 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8月28日稽查,發現排放洗衣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水溫檢驗值38.6℃,標準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03 | |
5 | 2016-11-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20 | |
6 | 2015-05-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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