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南泰成興業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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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10-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台南泰成興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82年4月出廠(第1期車)的**-623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8月1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與喜明街交接處,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9月23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10月9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10月5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6%,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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