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御鼎工程行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2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長榮路三段 | 御鼎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AJX-6975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04 |
| 2 | 2023-07-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海環街437巷(淵中段754地號) | 御鼎工程行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二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7月31日19時25分許前往本市安X區淵X段754地號,發現貴商號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逕行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4 |
| 3 | 2021-02-18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海環街437巷265號旁空地(海西段206地號) | 御鼎工程行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及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工程行承包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管線維護與搶修工程,經本局於110年2月18日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海西段206地號査察,發現貴工程行將工程刨除瀝青廢料暫置於前揭空地內,惟現場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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