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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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本局核發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40-00號),經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M01製程旋風分離器(A001)入口溫度225°C,高於許可操作條件(許可核定範圍100~200°C),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未符合許可操作限值,係已違反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11-15 |
2 | 2023-09-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領有本市新營區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40-00號),本局於112年9月22日派員會同委辦翌暘公司並委由瑩諮檢測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檢測,進場發現採樣平台已鏽蝕,因安全問題無法採樣,另現場發現排放管道P001有目視直徑4公分破洞,與許可證核定操作不符,貴廠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或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17 |
3 | 2023-07-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八德路1號、3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第1款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項及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7月20日接獲民眾陳情後前往貴公司新營廠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代表人,雖現場製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未有操作,惟見廠內堆置粒狀逸散性物質未有任何防制措施記10點、車輛通行路徑有路面色差記4點及運輸車輛進出路面有帶出色差及粒狀污染物記4點,共計18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18 |
4 | 2023-06-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1號、3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06月16日前往,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新營廠代表進場稽查,查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空污操作許可證M01,現場見M01製程之E001旋轉式乾燥爐及E003網篩機有明顯逸散空氣污染物逸散至大氣中,有拍照錄影可稽,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8 |
5 | 2023-06-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本局於112年7月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新營區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6月13日執行環保聯合專案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正常運作中,現場篩網機(E003)破洞逸散,許可核准內容要求收集方式為密閉,明顯與許可(密閉收集)不符,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24 |
6 | 2022-11-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款、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本局111年9月29日空氣污染防制稽查單(管制編號:D00375)復於111年11月8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缺失記點復查,稽查現場缺失如下: 一、查採密閉式輸送,輸送管道未完全密閉且有破損,違反本辦法第5條第2款。 二、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違反本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 依據復查結果,認定未完成改善。依本原則第3條第1款規定,貴公司新營廠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款、第6條第2款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17 |
7 | 2022-09-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1年09月22日23時30分許至貴公司新營廠巡查,貴公司新營廠領有固空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人員至旋轉式乾燥爐處查看,見有逸散之情事,顯與許可(密閉收集)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3 |
8 | 2020-09-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於本市新營區從事瀝青混凝土生產,本局109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營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097-01號),現場發現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如下:(一)廠內物料堆置區阻隔牆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一.二五倍,記4點。(二)廠內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地面,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三)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4 |
9 | 2020-06-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事業廢棄物需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貯存方式及廠區配置圖貯存堆放。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貴公司新營廠原料區內見有堆置約38袋太空包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依貴公司新營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方式及廠區配置圖貯存堆放。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22 | |
10 | 2019-11-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貴公司新營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97-01號),當時現場作業中,勘查時發現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作業過程中,雖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粒狀污染物)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5 |
11 | 2019-10-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1及3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於108年10月02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貴公司新營廠旁柏油加入孔處發現有柏油滴落污染地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0-31 | |
12 | 2019-08-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暨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第4點附表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1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瀝青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新營廠(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之排放孔(內徑0.1公尺)計2個,其中一個未以盲板密封,另一個未完全密封,故採樣孔未依規範設置,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4 |
13 | 2019-08-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1款、第2款和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瀝青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新營廠(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廠區出入口有明顯輪胎車痕約10~20公尺色差、堆置區未設置阻隔設備及防溢座致堆置物掉落至堆置區外、廠區車行路徑有積土且有明顯車痕等3項缺失,各扣4點;運輸車輛載運瀝青回收料之貨箱未封蓋或採防塵網覆蓋,扣10點,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4 |
14 | 2019-05-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瀝青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新營廠(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M01製程之空污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其集塵器壓降值為25cmH2O,超過5~20 cmH2O許可證登載範圍:另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後端有加裝臭氧機,惟該設備未在核准操作許可證內,是貴廠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4 |
15 | 2018-06-2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1、3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25日前往稽查,稽查當時逕至新營區八德路1、3號,現場發現貴公司新營廠輸送木屑掉落在八德路污染道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06 | |
16 | 2017-12-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濾袋D-0899)未依規定正確申報每月產出、貯存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27 | |
17 | 2017-12-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東柏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經查貴公司新營廠於新營區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新營廠未依規定於旋風分離器設置壓降監測儀錶及記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濾袋之更換時間,明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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