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黃旭茂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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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5-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112年5月3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67)。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鹽水區北竹子腳段上帝廟小段162、164、165、166、167地號 | 黃旭茂畜牧場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第8款附表8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5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19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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