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金嘉隆企業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17-03-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化區全興里竹子腳二八○號 | 金嘉隆企業有限公司新化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款、第3條第1項附表四及附表八規定裁處。 貴公司新化一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化一廠排放口排放廢(污)水於廠外地面水體,現場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既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50立方公尺/日)之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75mg/L,標準值2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3mg/L,標準值8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3 | |
| 2 | 2017-01-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化區全興里竹子腳二八○號 | 金嘉隆企業有限公司新化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3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新化一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化一廠排放口排放廢(污)水於廠外地面水體,現場現場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結果未符合既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50立方公尺/日)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26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2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25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2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