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鴻展企業社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06-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新永橋旁(番子寮段563-1地號) | 新鴻展企業社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28日11時10分前往本市新X區番X寮段5X3-1地號土地稽查,發現有遭棄置廢木棧板、太空包裝水泥袋、碎石子等廢棄物,經向善X分局新X分駐所調閱道路監視器畫面,查獲為貴公司人員於113年6月25日5時34分至5時47分駕駛堆高機所棄置;貴公司所產出之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4-11-04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