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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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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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26號、28號 | 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13年12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區(廢棄物代碼: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鐵桶計124桶及貝克桶14桶貯存地點,經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代碼: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廠內貯存地點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11 | |
2 | 2024-1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本局於113年12月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16)限期113年12月31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2月20日函報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並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貯留S01:32.9立方公尺/日、S02:40.3立方公尺、S03:40.3立方公尺;回收R01:32.9立方公尺/日、R02:40.3立方公尺、R03:40.3立方公尺,經本局113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8月至11月期間,貯留水量(計29次)及回收水量(計53次)有多次大於水措計畫核准量,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6 |
3 | 2024-07-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30日與本局執行柳科園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之洗滌塔(A005及A006)排放水量值為0.05(m3)/min換算約72(m3)/日超過許可(0-60m3)/日,違反空污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6 |
4 | 2024-07-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變更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核准納管排放量116.8立方公尺/日,經本局113年7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表,發現113年7月1日(水錶讀值148216)與7月2日(水錶讀值148415)排放量相差值為199立方公尺/日,另同年7月3日(水錶讀值148518)與現場放流水水錶(讀值148744)排放量相差值為226立方公尺/日,綜上,貴事業廢水排放量大於核准量,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5 |
5 | 2021-08-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查核發現貴公司D-0902無機性污泥於109年8月、9月、110年4月等期間,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9-27 | |
6 | 2020-05-1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28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9年3月16日以利字第10903004號函向本局申請109年2月20日至109年3月2日收受10批次之事業廢棄物(包含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504))進廠處理期程展延,本局於109年3月19日以環事字第1090028663號函同意貴公司展延前開廢棄物處理期程至收受日起60日內完成處理。惟本局於109年5月13日發現貴公司有未將前開廢棄物(包含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504))於期限內完成處理情形(未完成處理之聯單號碼:E560205010900002、S230043810900020、R990058610900034、R100268110900028、R120042710900018、D900112710900016、E290394310900029、S16A045210900030,計8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9-01 | |
7 | 2020-03-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二八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48-01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30日派員稽查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發現污染源E006燃燒爐及防制設備A001二次燃燒室等熱焚化爐,溫度量測未依規定設置連續紀錄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14 |
8 | 2020-02-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二六號、二八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109年2月24日委託「鴻田建設有限公司」清除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至貴公司焚化處理,重量為4.67公噸(聯單編號:S230043810900020),經查與貴公司申報量4.33公噸不符,惟貴公司未自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1日內,請求該廠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且未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3-16 | |
9 | 2019-04-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二八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場)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南市府環水字第06051-02號)登載核准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口:35.6CMD,為查貴公司申報107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802CMD(3802/90=42.24CMD),107年10月至12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5825CMD(5825/92=63.31CMD)108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6725CMD(6725/90=74.72CMD),皆超出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核准量:35.6CMD,未依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1 |
10 | 2018-05-0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28號 | 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7年4月20日以107(利)字第1070420001號函申請辦理甲級處理機構處理許可證。經本局人員於審查時發現貴公司原機構地址為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八五號一樓,於107年2月5日變更為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28號,惟查貴公司機構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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