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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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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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13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平和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管制編號:D9X03390)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2025-02-08 | |
2 | 2023-10-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城南路252巷23號 | 平和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往貴公司安X廠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3號)查核,發現貴公司安X廠址工廠未有營運之情形,廠內機具皆未運作,查其廠內有堆放事業廢棄物,包含廢塑膠、PVC粉、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等(共計約5X包太空袋),惟查現場未見有相關製程得產出前開相關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員工表示該廢棄物為貴公司X廠(臺南市新X區中X里東X街五號)移置安X廠址廠內暫時放置,等待進場城西焚化爐,惟查貴公司X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登載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之情形,故認定其堆放事業廢棄物於安X廠址廠內情形與貴公司X廠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4-30 | |
3 | 2022-05-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工七路11號 | 平和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1項次17及附表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11年5月17日00時05分許發生火災,致產生大量濃煙及異味污染物,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查起火原因以「附有塗層PET薄膜,粉碎後發熱、蓄熱」引起火災之可能性較大,貴公司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8 |
4 | 2020-11-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平和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09年11月16日14時40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塑膠(R-0201)堆置於廠前空地,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廢塑膠(R-0201)逸散掉落至廠區外草地、排水溝上。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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