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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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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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中山路四九五之一號 | 信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9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9.3,標準值6.0 -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14 |
2 | 2016-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中山路四九五之一號 | 信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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