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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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山頂路136號前 | 馬上送製冰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15 | |
2 | 2024-01-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鳳山區輜汽南路26號 | 馬上送製冰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9日17時33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氨氣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該址從事製冰作業,廠內冷凝器故障,維修時因作業不慎致液氨外洩,致產生明顯氨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7 |
3 | 2018-01-0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118號附近 | 馬上送製冰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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