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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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1-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義竹鄉東光村東後寮167之21號 | 琥騰實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琥騰企業社於義竹鄉東光村東後寮167之21號旁堆置廢棄物,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3-01-12 |
2 | 2022-10-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義竹鄉東光村167-21號 | 琥騰實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經營之琥騰企業社收受工地所產生之廢棄物,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而堆置於本縣義竹鄉東光村167-21號(嘉義縣義竹鄉東光村東後寮段東榮小段380地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6,000元罰鍰,並限期於111年12月20日前清除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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