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雅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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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10-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林森路三六五號 | 雅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14年10月28日雅政字第11401000號函,述明承攬「高雄市仁武區後庄巷53號拆除工程(二)」,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1號拆除執照,並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已先行動工拆除完畢,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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